7月20日上午,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对淘宝诉平台售假店铺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法院认定被告的售假行为对淘宝商誉造成损害,要求被告向淘宝赔偿人民币12万元。据悉,该案系全国首例公开宣判的电商平台诉售假店铺案。阿里巴巴首席平台治理官郑俊芳表示,将一如既往地向执法机关输送案件线索,同时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通过民事诉讼进行“追杀”,持续遏制假货分子,共同推进“像治理酒驾一样打假”。(本报今日E02版)
除了已经宣判的这一售假案件,淘宝还在上海起诉售卖假五粮液的一位90后卖家,在深圳起诉售卖施华洛世奇假表的另一位商家,目前这两起案件还在审理当中。而淘宝“第一案”的胜诉,无疑意味着受假货之害的电商平台代表淘宝开始祭出法律武器,将售假店铺绳之以法,为今后各电商平台提供了极佳的借鉴意义。
长期以来,电商平台售出的假货让消费者头疼不已,也让电商平台因此蒙受信誉和实际损失,马云曾在公开场合表示,每卖出一件假货,阿里巴巴就会损失5个客户。尽管当下电商日益繁荣,但若售假现象得不到治理,仍然会对其发展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淘宝此次动真格,将售假者告上法庭,无疑也打破了外界对其“护犊”和“保护假货”的质疑。
其实作为电商打假的先行者,阿里一直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打击平台上的售假行为,如与世界百余品牌搭建全球首个“电商+权利人”共建体系平台,与品牌商联合打假;与部分世界品牌组建“大数据打假联盟”;对外披露“百家售假企业名单”,呼吁有关部门“要像治理酒驾一样打假”;最重要的是,一直配合公安部门打假,真正做到对售假“零容忍”。
此次淘宝“第一案”的胜诉,除了体现其对社会责任的勇于承担外,还有一个最大示范意义在于,此乃淘宝方面向警方报案后,警方抓获了售假者再实施的起诉,这不仅让售假者受到了法律惩处,还付出了民事赔偿成本,虽说12万元的实际赔偿与淘宝方267万元的索赔存在极大差距,但仍然算是给了售假行为一次实质性的回击,为其他售假者敲响了警钟。
一直以来人们对电商平台的打假认知只停留在技术层面上,譬如对售假店铺降级、对售假商品下架、拉入黑名单,但由于不少售假者轻易就能突破这些技术防范,往往是在拉黑之后换个马甲又重新进入电商平台。这不仅让电商平台前功尽弃,也让消费者继续被假货所坑害。而运用法律手段进行打假,无疑可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尤其是让其付出不小的经济赔偿代价,才会让售假者因此心生畏惧。
网购已经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但由于消费者无法像在实体店那样分辨商品真假,因此就要求电商平台能够在这方面切实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目前网络售假行为非常普遍,除淘宝之外,其他各知名电商平台如京东、当当网、唯品会等也都被曝光有卖假货,既然阿里已经在用实际行动为电商平台扫除售假行为,那么其他电商平台也不能再按兵不动,而是应该形成联合之势,共同向坑害消费者的售假行为宣战,让电商平台能够营造一个干净诚信的氛围,给消费者一个放心的购物环境。
本报评论员张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