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期的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中,北京市工商局对市场上销售的小家电进行了质量抽查检验,抽查检验结果显示标称“佛山市顺德区春力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水”牌2000ml规格,YS-F005型号养生玻璃壶等52批次商品存在标志和说明、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输入功率和电流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北京市工商局已经对销售不合格商品的20户经营主体立案查处,案件正在办理中。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下架不合格商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今后,北京市工商局将不断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和不合格商品强制退出机制的作用,净化首都市场消费环境。
消费警示
在本次抽查检验中,按照下述企业的标称地址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消费者购买以下商品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提醒消费者购买时注意。
河南新飞电器有限公司声称未授权金得发电器厂使用其注册商标生产电热水壶产品。
不合格商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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