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著名商标、知名商标被当成一种荣誉,由地方政府评选认定。日前,国家工商总局正式叫停了这一做法,要求规范驰名商标,并暂停著名和知名商标认定。
叫停地方政府评选认定著名商标、知名商标,是一种必要的纠偏。各类品牌在市场中沉沉浮浮,只有经得起市场考验才可能成为著名商标。如果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评选由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裁定,就存在寻租风险,有可能伤害市场的公平竞争。比如,有关部门选择性地支持一些企业,不仅认定其为著名商标、知名商标,还给予大量优惠政策,赋予特殊的市场通行证。更可怕的是,如果通过不正当的方式拿到了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就相当于拿到了一把“尚方宝剑”,极有可能醉心于投机取巧,过度谋取利益,从事不正当竞争,甚至带来更为严重的社会风险。比如,西安地铁某品牌“问题电缆”,就曾被评为“陕西省著名商标”,后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这对地方政府信誉造成的负面影响是很大的。
因此,国家工商总局叫停地方政府评选认定著名商标、知名商标,是纠正商标品牌建设偏差的务实之举。但叫停之后还要推动简政放权,让著名商标、知名商标与政绩脱钩——不搞某省、市、县(区)拥有多少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之类的比较、宣传与竞赛,不给滥竽充数者可乘之机。(作者:何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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