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3日,盘锦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第17期)》,将国家食药监总局委托辽宁省在2016年11月至12月组织抽检(市本级抽)的20批次食品中,涉及酒类、餐馆用餐饮具的2大类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进行公布。
本次公布的2大类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共计20批次,抽检项目包括甲醇、铅、氰化物、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纽甜、阿斯巴甜、酒精度、甲醛、二氧化硫、警示语标注(限玻璃瓶装啤酒)、游离性余氯、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沙门氏菌、大肠菌群等微生物指标等14个指标。检出合格食品18批次,检出不合格食品2批次。
据本次发布的《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盘锦市兴隆台区粒粒香民俗风味村饭店的1批次汤碗和盘锦加一妙厨饭店的1批次大碗,被检出不得检出的大肠菌群。
对本次公布的不合格食品,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各市食药监部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涉及不合格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了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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