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3日,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公布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公告(2017年第9期)》。本期信息显示,该局近期组织抽检糕点类食品19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本次抽检的糕点,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糕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5009.56-2003)、《粽子》(SB/T10377-200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过氧化值、铅、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甜蜜素、大肠菌群、霉菌计数、金黄色葡萄球菌、商业无菌等12个指标。
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北京京利轩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北京市聚高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豆沙馅粽子,不合格项目为商业无菌,经检测实测值为非商业无菌,标准值规定为应符合商业无菌要求。检验机构为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据介绍,商业无菌指产品经过适度的杀菌后,不含有致病性微生物,也不含有在常温下能在其中繁殖的非致病性微生物的状态。《粽子》(SB/T10377-2004)中规定真空包装类粽子微生物指标应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要求。该项目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产品杀菌处理不够彻底,引起有部分致病微生物残留,或者产品存储、运输条件控制不当引起被致病微生物污染。商业无菌不合格可能会引起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影响人体的身体健康。
对于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在此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涉批次不合格产品时,可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糕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