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和《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东省质监局对皮鞋、钢材、塑料管材管件、不锈钢焊接钢管、西服(西裤、大衣)等5种产品进行了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
本次抽查了广东省113家企业生产的150批次西服、西裤、大衣产品。经检验,发现25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6.7%,剔除6批次仅标识(标志)不合格,实物质量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2.7%。不合格项目涉及使用说明、纤维成分及含量、甲醛含量、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耐干洗色牢度、耐皂洗色牢度等9个项目。
本次被抽查的113家企业包括中型企业29家(41批次)、小型企业84家(109批次),中、小型企业占被抽查企业总数的比例分别为27.3%、72.7%。抽检发现的20家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均为小型企业。
本次抽查依据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GB/T29862-201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GB/T2664-2009《男西服、大衣》、GB/T2665-2009《女西服、大衣》、GB/T2666-2009《西裤》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或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对西服、西裤、大衣产品的使用说明、纤维成分及含量、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耐光色牢度、耐干洗色牢度、耐皂洗色牢度、纰裂、裤后档接缝强力等1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对本次抽查不合格的生产企业,广东省质监局已责成相关地市质监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规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依法组织复查;对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生产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