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5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公布了2017年全球创新指数(GlobalInnovationIndex),中国排名第22位,2016年首次进入全球最具创新实力的25个国家行列。作为世界上最为活跃的经济体,中国的创新能力在过去数十年里不断提升,但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中国不论在创新能力上,还是在创新体制机制以及法律制度完善等方面,特别是在知识产权和专利等环节上,仍亟待完善。
知识产权纠纷对创新挫伤力大
近年来,尽管知识产权纠纷有所下降,我国亦对侵权和违反知识产权行为予以坚决打击,但它仍是笼罩在我国与国外进行技术合作与贸易往来头上的“阴云”,挥之不去。一旦涉及纠纷,我国企业往往是败诉一方。据众达律师事务所(JonesDay)的一份报告显示,2014年3月,美国司法部公布的22个经济案件中,有19件涉及华人或我国企业,美方在此类案件中往往是胜诉一方。
2016年,英国制药巨头葛兰素史克(GSK)美国公司起诉两名前华人员工案件。GSK在起诉书中指控这两位华人在公司期间涉嫌窃取相关药物(作用于人体HER3靶点的单克隆抗体)的数据,利用这些商业机密在中国创立公司,开发并公开销售类似的药物,与之竞争。此案目前还在审理中。
知识产权纠纷有时还会伤及无辜。例如,2015年5月,美国司法部门指控美国天普大学物理系原主任、世界知名超导专家郗小星涉嫌向我国企业提供美国超导技术的“秘密”,并对其提起诉讼,尽管数月之后,美国联邦检察官认为这是乌龙事件,并将案件撤诉,但郗小星的学术名誉损失仍难以恢复。
更值得关注的是,知识产权纠纷对创新能力伤害极大。以制药行业为例,如果没有知识产权保护,制药公司显然不会大力投入创新工作,也就不会有那么多新药出现,满足患者急需。因为在缺乏专利保护的商业环境里,制药公司花费高昂代价研发出来的药物,会很快被其他仿制药公司仿制,以极低的价格销售同类药物,迅速占领市场,创新药生产公司高投入的研发费用难以收回成本,这种局面会令创新实体有很大的挫败感。
专利质量及管理机制亟待改善
在过去30年里,我国专利申请数量呈现J型曲线增长,发明专利申请明显快于国外,从总数量来说,2011年我国的专利申请就已经超过美国,但这并不能说明我国的创新能力已经超过美国。美国众达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合伙人陈炽表示:“中国专利申请数量在上升,但申请的质量急需提高。”
在我国,专利的申请多以高校、科研机构为主,专利如同科研论文一样重要,其与职称评定、基金申请相挂钩,而在国外,公司则是专利申请的主体;在申请主题上,国内以下游产品改进居多,而国外则以上游产品为多,凸显出其强大的创新以及研发实力。
在专利后期管理、运营以及转化上,更是令人堪忧。最近,来自我国专利信息中心的评估报告显示,2016年,我国高校专利失效达6.7万件,部分高校专利失效比例高达20%以上,未缴纳年费竟是专利失效的主要原因。这些通过国家科学经费不断投入的发明创造和技术突破,最后因专利的管理年费问题而失效,令人深思。除此之外,很多高校缺乏科研成果转化机制,也是导致科研人员难以将自己的专利技术应用于实践因而失效的原因之一。因此,建立有效的专利管理机制,积极为科研人员提供技术转化的平台,迫在眉睫。
从制度上保护知识产权至关重要
知识产权的保护既需要从公司、研究机构等层面建立完善的保密机制和培训工作,同时也需从国家层面在法律法规上建立合理的制度。
以医药行业为例,最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CFDA)的改革令人鼓舞,一系列的新政,逐步与国际接轨,在知识产权方面也加大了保护力度。药监局发布的2017年第55号公告(征求意见稿)中还提出了“建立专利链接制度”,从而既从制度上保护新药创新,同时也促进国内仿制药市场的健康发展。
北京务实知识产权发展中心主任、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常务理事程永顺同时呼吁,我国《专利法》也要引入相关制度设计,拟定侵权的相关规定,为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实施提供法律上的制度基础。
除了从制度上保护创新外,资本市场也要勇于担当起应有的责任。目前,从整体上来看,国内仍比较缺技术市场,这与民间资本追求短、平、快的利益不无关联,很多投资者都不愿意花费高昂的费用来投资原创研究,而是直接仿制,投资直接从事商品生产环节。
在美国,技术与资本催生了很多著名的生物技术公司,例如基因泰克(GenenTech)和安进(Amgen)等公司,它们是由一群科学家和风险投资者共同组建的公司,药物开发虽有风险,但是他们不会畏惧风险。
总的说来,在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中,应制定更为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多强调创新的质量,而不是数量,并通过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更多地投入到技术市场中,开拓创新的渠道,并降低它们由此带来的风险,从而为我国的创新能力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