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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企业“山寨自己”暴露品牌自信缺失

为了防止别人恶意抢注相同、近似商标,很多企业在商标注册上“山寨”了自己。近日,有网络消息称,大白兔为了保护自己的商标,注册了10几个近似商标:有大灰兔、大黑兔、大花兔、小白兔、金兔、银兔……。有人对此评论道,可是他们还是疏忽了小贝兔、大日兔、大臼兔、太白兔、大白免。(6月17日澎湃新闻)

“大白兔”奶糖商标所有者上海冠生园注册的部分防御性商标。本文图片来源: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网站

不只是大白兔,阿里巴巴、星巴克、小米、老干妈等知名公司都注册了大量诸如“阿里妈妈”、“新巴克”、“大米”、“老干爹”等商标,而且往往进行了多类别的注册,此举是为避免“山寨商标”给自己的主品牌造成干扰和消费者混淆主品牌的商标保护预防措施,在恶意抢注商标、“山寨商标”屡见不鲜、防不胜防的现实生态下,自我山寨的防御性商标注册或是迫不得已的选择,但无疑又暴露出品牌不自信,在与山寨产品的市场博弈中底气不足。

我国商标确权奉行的是“注册原则”,《商标法》明确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一些知名品牌“山寨自己”,无疑是从法律层面阻击山寨侵权的现实选择,理论上讲可以降低被他人山寨的几率,不过正如所指出的那样,这样做不但治标不治本,而且难免“挂一漏万”,山寨者往往“不怕做不到,只怕想不到”,因此防御性注册很难让品牌企业“高枕无忧”。

“山寨自己”既似向山寨侵权行为的退让、示弱,更像是商标、品牌保护的力气用错了地方,开错了“药方”。在公众消费理性和维权意识日益增强的今天,知名、品牌只要真正精益求精,把自己做得足够好,特色、质量、技术含量足够高,山寨者压根儿就成不了气候。广告词中不是时常出现“请认准某某商标”吗?只要消费者认同度和忠诚度强,只要山寨产品给大家的消费体验不一样,大家冲着“老干妈”“阿里巴巴”而来,就不至于被“老干爹”“阿里妈妈”之类山寨货色所蒙蔽,何惧山寨那点雕虫小技?

假如某些知名品牌过度寄望于“山寨自己”式保护,而不是在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服务的含金量上做文章,并注重借助法律武器来维权,难免可能给真正的“山寨品牌”可乘之隙。而一旦“正牌”没了“独一无二”或者首选优势,那些山寨品牌逐渐被消费者认可、接受、成气候、影响力壮大,就必然会让出市场份额乃至出现“劣币”将“良币”逐出市场的尴尬。显而易见,“山寨自己”式保护是个次优选择。增强品牌自信,放大比较优势,不遗余力、持之以恒提升品牌内涵赢得消费者信任,同时寄望于相关职能部门在商标评估、审查及市场监管、执法等方面的完善、给力,优化诚信、依法的市场经济土壤,才应是破解矛盾的着眼和着力点所在。(高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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