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2017年第2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本次抽检4类食品133批次样品,不合格7批次。其中,抽检酒类42批次,合格40批次,不合格2批次。
本次抽检的酒类主要包括白酒、黄酒等。抽检依据GB275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T10781.1《浓香型白酒》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污染物、食品添加剂及品质指标等指标。不合格项目为N-[N-(3,3-二甲基丁基)]-L-α-天门冬氨-L-苯丙氨酸1-甲酯(纽甜)、酒精度。
据通告,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安徽省金润商贸有限公司泥河分公司经销的安徽龙舒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古酿浓香型白酒(生产日期/批号:2016/01/08),N-[N-(3,3-二甲基丁基)]-L-α-天门冬氨-L-苯丙氨酸1-甲酯(纽甜)检出值为0.4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承检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全椒县万家福购物中心经销的中国?安徽涡阳县高炉酿酒总厂生产的祥和窖酒(生产日期/批号:2014/12/01),酒精度检出值为44.6%vol,标准规定为45-47%vol。承检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酒类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