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期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中,北京市工商局对市场上销售的塑料制品类商品进行了抽检。抽检结果显示有6种塑料制品商品存在相关标准不合格的问题,涉及的主要问题为塑料垃圾袋主要为有效长度偏差;塑料购物袋主要为提吊试验项目指标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北京市工商局将对不合格商品的销售者依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督促全市销售者做好相同生产者相同型号不合格商品的退市工作,对于拒不履行退市的销售者我局将依法予以查处。
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提示
一、塑料制品有关项目指标不合格
(一)塑料垃圾袋主要不合格项为有效长度偏差。长度偏差低于预定值,袋子容量变小,对于消费者是一种欺骗行为。
(二)塑料购物袋主要不合格项为提吊试验。提吊试验不合格对于商品的承重提起能力是一种限制,会导致提起后塑料袋破裂情况发生,对盛装物品及人身安全都会造成危害。
二、选购提示
1.观查产品是否具有完整的标识,是否明确地标注了制造者名称、地址、电话、产品名称、产品号型、产品质量等级、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内容。
2.保留好凭证,可以在出现质量纠纷时作为重要凭据。
不合格商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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