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荆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抽检:蔬菜制品、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豆制品、糕点、蛋制品、酒类、水产制品、肉制品、方便食品、食用油及其制品、饮料、淀粉及其制品、食品添加剂等14类食品180批次样品,其中不合格样品为2批次。
本次抽检蔬菜制品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餐饮食品6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粮食加工品44批次、豆制品1批次、糕点10批次、蛋制品8批次、酒类9批次、水产制品4批次、肉制品6批次、方便食品6批次、食用油及其制品11批次、饮料7批次、淀粉及其制品4批次、食品添加剂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总不合格率为1.1%。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荆州开发区永德信超市窑湾店销售的华容县华跃蔬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家家乐泡豆角,二氧化硫检出值0.3g/kg,标准规定为≤0.1g/kg;苯甲酸检出值1.5g/kg,标准规定为≤1.0g/kg;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1.5,标准规定为≤1。检验机构为荆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公安县斗湖堤镇宁浩餐馆加工自制的馒头,安赛蜜检出值0.7g/kg,标准规定不得添加。检验机构为荆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荆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要求荆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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