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上海奉贤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诉姚某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淘宝网以姚某在其平台出售假冒商品为由,起诉姚某违反双方签订的《淘宝服务协议》,要求姚某赔偿265万元,并在媒体显要位置连续一周刊登声明。据介绍,该案是国内首起网购平台打假案。(据中国新闻网4月25日报道)
假冒伪劣损害了消费者权益,也影响了网购平台的声誉。网购平台对入驻商家负有监管责任,本应加强事前、事中的监管。但很多网购平台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往往对商家售假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使得网购假冒伪劣现象难以得到有效遏制。
在上述背景下,淘宝状告售假网店传递出了对假冒伪劣商家零容忍的坚决态度,具有标杆意义,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助于营造良好的电商生态。期待以此案为契机,更多的网购平台能够充分认识到:网购平台与网店之间,不是利益上的同盟者,而是监管与被监管的关系;网购平台只有真正对消费者负责,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自身声誉,才能获得更持续、更健康的发展。□戴先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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