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一季度,沈阳市质监局组织了生产领域的日用消费品(电热毯)、工业生产资料(车用乙醇汽油)、农业生产资料(复混肥料、农用薄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查产品包括日用消费品、工业生产资料、农业生产资料3大类4种75批次产品,平均合格率为94.7%。其中,抽查复混肥料产品26批次,合格率为100%;抽查农用薄膜产品5批次,合格率为100%;抽查车用乙醇汽油24批次,合格率为100%;抽查电热毯20批次,合格16批次,合格率为80%。
本次监督抽查委托沈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承担检验工作。依据《2017年沈阳市复混肥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对复肥产品的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氧化钾、总养分、水溶磷占有效磷百分率、氯离子(复混肥检此项)、粒度、缓释养分量(缓释肥检此项)、包装标识项目进行了检验,长效缓释稳定性复混肥除以上项目对硝化抑制率、尿素残留差异率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依据《2017年沈阳市农用薄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对农用薄膜的外观、厚度、拉伸强度(负荷)、断裂伸长率、直角撕裂强度(负荷)、透光率、雾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依据《2017年沈阳市成品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对车用乙醇汽油的乙醇含量、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机械杂质、苯含量、密度、水分、胶质含量、馏程、研究法辛烷值、硫含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依据《2017年沈阳市电热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对电热毯的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内部布线、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工作温度下的电气强度、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有4批次电热毯存在不合格项目:电热毯的标志和说明。
产品的标志和使用说明书中应具有相应的产品在安装和使用过程中提醒消费者应当注意的安全事项和说明,相关内容和说明一旦缺失,消费者在安装或使用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或误操作可能造成安全隐患。
不合格产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