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通过密切关注天津市“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上的消息,天津市河北区检察院成功查处了一起涉案金额达60余万元的跨10余省销售假药案件。这是天津市检察机关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食品药品领域犯罪、保障创新驱动发展的一个缩影。
2016年国家创新发展战略实施以来,天津市检察机关为提高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工作的针对性、准确性和实效性,组织开展了围绕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的司法调研服务活动,积极探索检察机关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中发挥作用的新着力点。
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2016年8月,天津市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的意见》。天津市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意见》要求,依法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职责,依法重点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和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前不久,天津市检察院将静海区独流镇制售假冒伪劣调味品案件列为督办案件。静海区检察院依法介入案件侦查、引导侦查取证,及时全面掌握案件证据情况,密切跟踪案件进展,做好案件报捕前的准备工作。目前,该院已经依法批捕15名该系列案件犯罪嫌疑人。
2016年至今,天津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类犯罪案件52件99人,提起公诉62件112人。
为有效保障国家创新发展战略实施,扩大发现相关刑事案件线索范围,天津市检察院主动与该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共同建设完成了市区两级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全市各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在办案中统一在该平台进行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监督。2016年以来,该市各级检察机关共审查行政执法机关录入的行政处罚案件800余件。
同时,天津市检察院还加强与京冀两地检察机关开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针对技术成果转化、产业转移等知识产权保护的新特点,加强司法办案方面的协作,相互沟通交流,分享借鉴经验,提升区域内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促进以科技创新引领经济发展。
有着“卡通猪”形象的“迎宾”牌二厂老火腿、玫瑰肠在天津家喻户晓,但其生产商天津肉联厂却曾遭遇危机。2010年,宋某以个人名义将“卡通猪”图案注册为商标,并获得著作权登记证书。随后,宋某将天津肉联厂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支持了宋某的诉讼请求。天津肉联厂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天津市检察院经过认真审查,向法院提出抗诉,最终抗诉意见获得法院再审判决的支持,保护了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品牌形象,得到社会各界广泛认可。
据悉,天津市检察院将近年来全市办理的6件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和民行案件编辑成新媒体作品,在其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发布,撰写稿件在10余家平面媒体和网络上发表。河东区、红桥区检察院通过微信、微博,大力传播知识产权检察监督知识;蓟州区检察院深入社区开展“尊重创意、重塑文化”主题宣传活动,均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营造了尊重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