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2017年第6期江苏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3类食品共计103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7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其中,抽检酒类49批次,合格48批次,不合格1批次。
本次酒类抽检依据是《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2757-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检验项目包括酒精度、甲醇、氰化物、铅、糖精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纽甜、阿斯巴甜。
根据本期发布的《不合格食品信息》,抽样自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苏州相城分公司、标称贵州贵福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赤水原浆酒(酱香型白酒)(500ml/瓶(酒精度:53%vol)2016-08-06)被检出酒精度项目不合格。酒精度表示酒中乙醇的体积与酒体积的百分比,酒精度是白酒的一项品质指标。标准中规定酒精度为标示值的±1.0%vol,实际酒精度过高或过低都被判为不合格。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针对抽检结论为不合格的产品,已要求产品销售所在地南京、宿迁、昆山等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封存库存、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
同时,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
不合格食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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