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鄂尔多斯市工商局对流通领域采暖散热器进行了抽查检验。抽检结果显示,27批次采暖散热器存在标准散热量、螺纹质量、中心距、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不符合相关标准问题。
对抽查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责令停止销售,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凡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召回、下架、退市等措施,未采取相关措施的,工商部门将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查处。
质量抽检不合格商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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