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15晚会上曝光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依然较多:互动百科成最大虚假广告“垃圾站”,郑州科视魔爪伸进几百所学校危害13万名孩子眼睛,江苏远方中汇等企业饲料违规使用药物添加剂,耐克“最好的篮球鞋”光气垫消失只有实心橡胶底等。
商品打假年年喊,也年年打,每年央视总要曝光一批假冒伪劣商品,且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也在打假上下了一定功夫,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为何假冒伪劣商品总像割不完的韭菜,割了一荏又长出一荏?
在笔者看来,根本问题在于我国商品打假过多依靠政府职能部门的行政手段强力推动,而不是依靠法治手段来构筑打假的有效防范体系。在目前的商品打假治理方式下,政府职能部门打假消耗了过多行政资源,却无法达到令人满意的效果,更使得我国打假陷入了“边打边出、越打越多”的恶性循环怪圈,甚至使打假陷入了“死胡同”。而如果仍沿用目前这种打假治理方式,未来打假之路会越走越窄,更加对付不了制假售假行为,消费者受到假冒伪劣商品侵害的可能性会更大,而这绝非危言耸听。
笔者认为,下一步,打假最好的选择应是健全打假法治体系,用法治手段来引导商品生产者生产行为和消费者消费行为,并加大假冒伪劣商品生产者和有意购买假冒伪劣商品的消费者以高额罚款,以从重处罚来加大其成本,从根本上扭转全社会“造假、售假、容假、用假、纵假”局面,使打假回到正常的法治轨道上来。
就目前而言,应从四方面着手:其一是尽快适应商品交易场景和销售渠道方式的变化,在完善打击线下假冒伪劣商品生产的相关法律基础上,及时出台打击电商假冒伪劣产品法规,将网络销售新兴业态正式纳入法治轨道,填补法治漏洞,有效解决以部门规章处罚代替法律条款惩罚而缺乏严肃性、规范性和统一性问题,消除网络打假被动局面,不给网络销售不法分子以任何可乘之机。
其二是将政府所有执法部门的权力归并到某个部门,建立统一执法机构,充实重要力量,彻底扭转过去执法部门过多而导致的“有利的事大家争着监管、无利棘手的事情大家相互推诿和逃避”的执法怪象、乱象频出的局面,形成打击合力,覆盖打假所有流程,使假冒伪劣商品无处遁形。
其三是用重典整治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提高生产、销售及消费各环节违法成本。在法律上明确一切制假售假行为及消费假冒伪劣商品都属违法行为,将违法金额设定在最低限度上,即降低量刑标准,让更多制假售假者“蹲大牢”;并对明知是假冒伪劣商品而购买和不举报的人员参照制假售假同样治罪。同时,处以违法商品总额的10倍直到几十倍的罚款,让其付出惨痛的代价,并禁止其终生行业准入。
其四是完善打假执法社会监督体系,构筑牢固的打假社会屏障。各级人大机构聘请社会各界第三方人士或民众对打假执法部门的质量进行监督,督促执法部门提高打假质量和打假效率,将一切徇私枉法、打假不力或不作为等行为纳入有效监督范围,从根本上消除执法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发生,使执法部门打假步入健康轨道。(莫开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