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2017年第2期福建省药品质量公告,对本次抽验发现的不符合标准规定的11批次药品予以公告。
据公告,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药品检验机构对辖区内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验。其中,厦门有7家单位经营、使用的8批次药品被查出有问题。莆田有3家单位经营、使用的3批次药品被查出有问题。
对抽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药品及相关单位,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正在依法组织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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