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万罚金24年不变,难禁假货,该怪谁?
近日,阿里巴巴公开呼吁“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假货”,引发了众人对假货问题的热议。有细心的网友就注意到一个细节:1993年实施的对制假售假的罚金,24年来一直没变过。
5万块钱意味着什么?放到现在,只能买下一辆奇瑞QQ轿车、北京一平方的房子。放在1993年,5万块钱却是一笔巨款。
在当时,5万块钱就能买下北京一室一厅40平方的房子。北京职工的平均工资是4510元,折合每月375元。一名普通职工需要工作11年,才能挣到5万块。
1993年,北京西单路口,店铺甩卖,标榜“真皮真货”,但人们开始知道“假货”。
从1993年到2017年,时间过去了24年,工资翻番,物价上涨,这笔钱却一直没有变。
1993年,《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如今,这个对假货的罚款标准仍然停留在5万元的标准。
如果你在1993年制售假货,那么根据《产品质量法》,24年前的5万块足以让你倾家荡产。那时候的人们手里钱不多,而现在的5万块,不过是一趟欧洲游,一辆最低配的车,相比制假售假收获的暴利,简直微乎其微。
随着全社会打假的呼声越来越响,社会也在痛苦的代价中一步步前行,而对制假售假条款的规定却被停留在24年前。
那24年没涨的制售假货罚金是时候该涨了吗?涨多少才合适?
如果只是简单地提高罚金,从现在的5万元涨到10万、100万、1000万……与其说这是在打假,不如说这是以罚代管。制假售假者以交罚款的形式,换取制假售假“许可证”。
罚款一度在我国是最有效的制裁方式,因为那时普遍穷,一笔罚款都可能倾家荡产,但现在人们的生活水平不一样了,简单的处罚是不够的。处罚只是手段而非目的,执法的目的从来不在于处罚,而在于彻底终结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如果只是处罚而不解决问题,就会陷入一种“越罚越假”的困局。
一方面,执法部门会产生利益冲动,执法成“执罚”,违法越多收益越多,不断从自己的不履职行为中获利,放任和纵容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制假售假者都是理性经济人,会从利益意识来考虑问题。倘若制假售假的收益远远高于行政处罚,企业就会很乐意接受处罚。如此一来,假货问题便会更加严重,执法则成了制假售假的“帮凶”。
阿里巴巴打假特战队总监叶智飞提到一个案例,就很能说明问题:2015年,阿里输出线索联合公安打掉一个制售假LV案,并抓捕了制假者;一年后,在和公安配合打掉又一个制假窝点时发现,这次与之前的案子居然是同一批制假者。
“犯了再改,改了再犯”这样的恶性循环,光靠提高罚金是不能终结的,还需要刑罚。对此,阿里巴巴首次公开呼吁,动用严刑峻法加大处罚,以当场查获假货案值定罪,改为以出现制售假货行为来定罪,像查处酒驾违法行为一样,来斩断假货产业链。
查处酒驾违法曾向全社会传达明确信息:“酒驾”者必承担严重后果。醉酒驾驶被正式列入刑事犯罪范畴。“酒驾入刑”三年来,震慑作用相当明显,全国查处醉驾同比下降四成。
是时候,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假货,让假货从中国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