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2016年自治区食品经营领域监督抽检信息,检出不合格样品9批次,不合格率为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有关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部分地(州、市)经营的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乳制品、饮料、薯类及膨化食品、酒类、糕点、蜂产品、餐饮食品等10大类405批次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
其中,抽检不合格样品9批次,包括食用植物油3批次,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酸价(酸值)、过氧化值和苯并(α)芘;食醋2批次,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总酸(以乙酸计);酱油2批次,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氨基酸态氮;葡萄酒1批次,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火锅调味料1批次,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吗啡、可待因和蒂巴因。
针对此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地(州、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2016年自治区食品经营领域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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