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黄少宏)2月22日,记者从松山湖(生态园)管委会获悉,完善后的《东莞松山湖(生态园)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正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按照征求意见稿,松山湖将强化对集成电路产业(也称“IC产业”)发展的精准扶持,新增对芯片研发核心发明专利奖励等相关政策,以推动IC产业加快发展。
松山湖成IC设计产业聚集地
根据2016年底发布的《东莞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白皮书》,东莞是全国最重要的电子信息制造业产地之一,云集了华为、OPPO、vivo等产业巨头,随着智能手机、消费电子、智能装备领域的发展,催生了对集成电路巨大的市场需求。据业内评估,2016年东莞IC应用市场的规模达1000亿元以上。
数据显示,东莞市2015年IC产业总产值约15.40亿元,今年预计约15.48亿元,其中封装测试环节产值为12.38亿元,IC设计环节产值约为3.10亿元。东莞IC企业主要分布在松山湖、清溪、石排、长安、黄江、厚街、虎门等区域。其中松山湖已形成小规模的产业集聚,几乎集聚全部的IC设计企业,已入驻IC设计企业超过30家,包括合泰半导体、晶宏半导体、合微、赛微、盈动高科等一批优质企业,初步形成了产业集聚效应。
其中合泰半导体由台湾IC设计领导企业、上市公司盛群半导体投资6000万元设立,是盛群半导体的大陆区总部,2015年合泰半导体的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左右。
泰斗微电子是国内北斗导航研发领域的领头企业,是东莞首家拿到国家资质认定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搭载泰斗微电子北斗芯片的中兴手机已经实现量产。
按照征求意见稿,完善后的产业扶持政策适用于在松山湖高新区内注册并依法实际经营,经松山湖(生态园)管委会认定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记者对比此前的政策发现,新政对于认定成为松山湖IC设计企业有了更为细化的申请条件。
除了要求是从事集成电路功能研发、设计及相关服务的独立法人企业;国内外知名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境内外集成电路设计产业上市公司、国内或国际排名前20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等)在园区设立的分支机构,或其投资设立的集成电路设计关联的系统集成公司或方案公司外,征求意见稿还明确提出,申请企业必须研发人数不少于4人,或研发团队占企业当年员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具有保证设计产品质量的方法和能力,并建立符合集成电路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具有与集成电路设计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同时,主营产品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项目首次研发可获多项补贴
征求意见稿规定,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可以享受到园区在研发、租金、产业化等方面的扶持政策。
其中,研发扶持政策明确,对高新区内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按照项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财政扶持。园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立项之初应在相应部门委托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备案(具体以申报指南为准),通过评审的同一项目首次研发可进行补贴扶持。
具体包括:对使用远程电子设计自动化(EDA)软件的费用补贴50%,同一企业年度补贴额度不超过170万元;对购买IP费用补贴最高25%,同一企业年度补贴额度不超过80万元。
对购买多项目晶圆(MPW)项目给予该项目费用50%的补贴,同一企业年度补贴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对设计企业购买光罩的费用补贴30%,同一企业年度补贴额度不超过150万元;
对在进行集成电路测试与分析项目,按照企业实际支付的测试、分析费用的50%予以资助,同一企业年度补贴额度不超过50万元。
此外,相比旧版政策,新政还增加了对企业在自主芯片设计攻关上的专利扶持。按照征求意见稿,企业在自主设计芯片过程中获得关键性发明专利,每个发明专利奖励5万元,同一企业年度补贴额度不超过30万元。
IC设计企业租金扶持力度加大
进一步扩大对IC设计企业的租金扶持力度,是新政的另一大亮点。征求意见稿透露,对在松山湖高新区注册成立并经过认证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管委会拟给予其24个月内,租金标准不超过45元每平方米,租赁面积1000平方米内的租金补贴。具体补贴方式为:企业租赁面积在200平方米(含)以下的,全额补贴;企业租赁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1000平方米(含)以下的,200平方米的面积全额补贴,超出200平方米的面积补贴50%;企业租赁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200平方米的面积全额补贴,800平方米的面积补贴50%。
对比旧版政策,新政在租金补贴的最大面积限制上增加了好几倍。显然,伴随着松山湖IC设计企业的成长和发展诉求,新政也因地制宜优化在租金扶持上的设计。
另外值得关注的是,在产业化扶持方面,征求意见稿还规定,若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获得松山湖高新区内科技银行的贷款,且银行贷款利率上浮不超过基准利率的30%,按照不超过企业当年实际付息费用的90%给予贷款贴息。企业贴息总额当年最高不超过100万,最高资助两年。同一笔贷款已享受国家、省、市或高新区其他贴息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进行差额贴息扶持。
松山湖(生态园)管委会表示,希望政策的制定能够最大限度汇集民智、反映民意,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征求意见稿有意见的,可在2月24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松山湖(生态园)管委会台湾高科技园管理局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