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有关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共抽查了西安、宝鸡、咸阳、安康、渭南、延安地区29家经销企业的30批次手提式灭火器产品,经检验,综合判定合格产品29批次。整体抽样合格率为96.7%。
本次抽查依据GB4351.1-2005《手提式灭火器第1部分:性能和结构要求》、GB4066.2-2004《干粉灭火剂第2部分:ABC干粉灭火剂》等相关标准,对手提式灭火器产品的20℃温度喷射性能(喷射滞后时间、最小有效喷射时间、喷射剩余率)、灭火剂充装量检查、水压试验、灭火剂主要组分含量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涉及手提式灭火器产品的20℃温度喷射性能项目不合格。
抽检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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