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马嘉会)知识产权作为一种竞争力,在北京建设科技创新中心和首善之区的过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但现阶段我国在对于知识产权的行政管理与保护方面仍存在某些问题。1月15日,民建北京市委副主任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委员李晓松表示,目前知识产权领域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是知识产权司法和行政执法的主要依据,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经济的发展,有些法规条文显然已与当前科技创新需求不相适应,“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在我国知识产权领域的行政管理和保护由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文化执法大队3个部门负责。专利、商标、著作权的应用和保护涉及到各行各业,内容繁杂且综合性强,尽管目前的监管是由3个部门负责,但是这种行政执法职能分散状况很难集中资源,形成合力。而且面对社会的千业百态,却显然是挂一漏万无法全覆盖。由此还将造成政府行政效率不高、推诿的社会印象”。
李晓松表示,市知识产权局作为行政执法部门,在编的执法人员却仅有5人,据统计,2016年前三季度,5名专职执法人员共处理了645件专利行政执法案件,人均办案量超过了百件,专业执法人员的匮乏也凸显了目前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现状。
针对以上问题,李晓松给出了如下建议,“应该进一步对知识产权领域的创新、应用、保护、管理、服务等相关法规政策进行系统的研究和充实完善。特别要重视建立一支掌握政策、精深业务的专业执法队伍,改善在专利、商标、著作权领域的行政管理力量分散、效率不高的现象。还应建立常态化的政策实施情况反馈和效果评估机制,并能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逐步完善专利、商标、著作权领域的创造应用规范化”。
只有构建完善的管理体系,才能向全社会释放出政府服务市场、鼓励创新的积极信号,调动激发“万众创新”的民间活力,最终形成一种政府行政管理有审批更有服务、公众创业创新有保护还有奖励的良性运行环境和良好社会生态。(北京商报记者陈伟/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