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通报东莞市2016年第四期食品餐饮服务环节监督抽检情况,该局近期组织对全市范围内302家餐饮服务单位购进的食品原料和经营的餐饮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共抽样检验558批次,合格546批次,合格率98%。
本期抽检的样品主要包括粮食加工品(大米、小麦粉、米粉制品等)、糕点、肉制品、饮料、蔬菜制品、熟肉制品(自制)、发酵面制品(自制)、调味料(自制)、餐饮具、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产品。
本次抽检依据《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2716-200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整顿办函[2010]50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抽检项目主要包括黄曲霉毒素B1,酸价、过氧化值,镉、苯并(a)芘、硼砂、溴酸盐、吗啡、那可丁、罂粟碱、蒂巴因、可待因,铝的残留量、亚硝酸盐、苯甲酸、山梨酸、脱氢乙酸、二氧化硫、日落黄、柠檬黄、胭脂红、安赛蜜,大肠菌群、烷基苯磺酸钠等多项指标。
检出不合格的项目主要为大肠菌群、二氧化硫残留量、柠檬黄、日落黄、苯甲酸。
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采取措施控制不合格产品,要求相关企业采取停售下架等措施,分析原因进行限期整改,防控风险;同时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
2016年东莞市食品餐饮服务环节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第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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