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对巴西的JOOX公司与争议域名持有者深圳腾讯控股有限公司(Tencent)之间的纠纷作出驳回JOOX公司的主张的决定,并称腾讯可以依法继续使用域名joox.com。
JOOX成立于2010年,为用户提供个性化卡片等服务。域名joox.com为2001年注册的另一家公司所有。2014年6月,JOOX由于价格的缘故而未能获得joox.com,而是选择joox.io作为其网站域名。随后,腾讯买下joox.com并于2014年11月9日正式投入使用。
2016年9月,JOOX公司向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投诉,试图与腾讯争夺域名joox.com。
记着通过采访了解到,要想获得对其投诉的支持,JOOX公司须满足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InternetCorporationforAssignedNamesandNumbers)定义的《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UDRP)规定的3个条件,即:1)争议域名与原告拥有的商标或服务标识完全相同或存在混淆性相似;2)被告对争议域名不具有合法利益;3)被告恶意注册并使用该争议域名。
原告被要求须提供证据证明同时满足域名争议程序规定的3个条件。在域名争议程序中,WIPO仲裁和调解中心的专家组认为,JOOX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腾讯并不享有争议域名的合法利益,而且也未能证明该争议域名的最初拥有人和腾讯都涉嫌恶意注册域名,因此UDRP规定的3个条件并不满足。
因此,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驳回了JOOX的投诉,并称腾讯有权依法继续使用域名joox.com。(编译自lexolog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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