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珠海、东莞、中山、江门、茂名、肇庆、汕尾等地的水产品进行监督抽检,共抽检210批次,检出不合格19批次,不合格率为9.05%。
本次抽检食用农产品中的水产品,包括淡水鱼,淡水虾,淡水蟹,海水鱼,海水虾,海水蟹,新鲜贝类。
抽检依据是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及农业部相关公告等要求。
抽检项目包括水产品中的铅(以Pb计),无机砷(以As计),镉(以Cd计),多氯联苯,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和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AOZ),呋喃它酮代谢物(AMOZ),恩诺沙星(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达氟沙星,双氟沙星,沙拉沙星,噁喹酸,甲硝唑,地美硝唑,洛硝哒唑,羟基甲硝唑(甲硝唑代谢物),羟甲基甲硝咪唑(2-甲硝咪唑、洛硝哒唑代谢物),结晶紫(结晶紫和隐色结晶紫残留量之和),呋喃西林代谢物(SEM),呋喃妥因代谢物(AHD),氟罗沙星,司帕沙星指标等指标。
不合格项目为镉、氯霉素、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和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呋喃唑酮代谢物(AOZ)。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督促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查处情况由经营者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
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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