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兰州、白银、张掖、庆阳等9市(州)的30家生产企业的30批次复混肥料产品进行联动抽查,27家企业的27批次产品质量合格,产品质量检验合格率为90%,较2014年同期提高了6.7个百分点。
本次抽查依据为《2016年复混肥料产品质量全国联动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和国家相关产品标准规定,检验项目为总养分的质量分数、总氮的质量分数、有效磷的质量分数、钾的质量分数、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的百分率、粒度、氯离子的质量分数和包装标识等8个项目指标,有3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3批次产品包装标识不符合标准要求,有1批次产品氯离子的质量分数项目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
不合格复混肥料产品.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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