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国家质检总局官网通报了2016年电饭锅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情况,抽查93家企业生产的93批次产品,经检验,15家企业生产的1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6.1%。
本次抽查的93家企业中,有85家企业位于广东产区,占抽查企业总数的91.4%。经检验,本次抽查15家不合格企业全部位于广东产区,涉及广东纳美仕电器有限公司、广东丰谷电器有限公司、广东省湛江市家用电器工业有限公司、广东沃尔雅电器有限公司、廉江市奔宝电器厂、中山市海瑜生活电器有限公司、中山市吉威尔电器有限公司、广东恒光电器有限公司、廉江市石城城辉电器厂、中山市掌声电器有限公司、广东凯金尔电器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上方五金电器制造厂、广东创优电器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泽帆电器有限公司、江门市新会区祥丰电器制品有限公司(制造商:中山市龙的实业有限公司)等企业,抽查批次合格率为82.4%,低于平均合格率1.5个百分点。
本次重点检验了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不包括第19.11.4条的试验)、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能效等级、保温能耗等指标。
经检验,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发热、耐潮湿等8项指标出现不合格现象。不合格产品的主要质量问题集中在耐潮湿、非正常工作(不含19.101)、内部布线、热效率值等项目。其中,广东凯金尔电器有限公司在2015年、2016年电饭锅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中连续两次不合格,涉及耐潮湿、内部布线项目,不合格程度为“严重”。
质检总局要求,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
2016年电饭锅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结果.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