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大了对食品安全的抽检力度,媒体的舆论监督,更是希望能督促企业正视存在的问题,增强责任意识,提供健康的安全食品。
10月17日,从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国家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及产品合格信息(第二十一期)公示获悉,吉林省食药局抽检5类食品159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8批次。其中,淀粉及淀粉制品12批次,豆制品11批次,方便食品6批次,蜂产品33批次,全部合格;酒类97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
抽查样品中,吉林省白城市镇赉县嫩江东路企业吉林省镇赉镇东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高粱醇,生产日期为2012年08月28日,不合格项目为酒精度,标准为41.0%vol-43.0%vol,实际检测为38.0%vol,该产品被抽查为不合格。
针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监管部门已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食品安全批次的产品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企业的核查处置,以及企业整改情况,中国食品报将予以关注。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