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暨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推进会召开
人民网郑州10月18日电(戚艺芳)知识产权刑事、行政案件由集中管辖改为相应的中级、基层法院分别受理;2017年1月1日起,知识产权案件案号将单独编制,案号中的类型代字为:知民/知行/知刑。目前,记者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河南将全面推开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
今年7月,最高法院出台《关于在全国法院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工作的意见》。7月23日,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对制定河南省“三合一”实施方案以及成立“三合一”工作协调小组、知识产权审判庭更名等“三合一”工作作出批示。
下一步在机构设置方面,河南将参照最高法院模式,成立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协调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全省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具体负责全省知识产权案件的管辖布局和指导监督。各中院也将成立相应组织,在本辖区内履行与省高院协调领导小组相应的职能。
管辖法院设置方面,根据方便诉讼、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原则,拟对知识产权刑事、行政案件不再由郑州、洛阳中院集中管辖,由相应的中级、基层法院分别受理。同时,拟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之外,报请最高法院批准增加郑州航空港区法院作为河南有知识产权管辖权的基层法院。
河南省高院副院长史小红表示,近年来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质效不断提高,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渠道作用日益明显。为积极依法保护权利人创新热情,不断增强河南经济发展内生动能起到了积极作用。2014年和2015年,在全省知识产权法官数量未增加的情况下,审结案件数为3252件和3450件,年均增长37.5%,一审裁判文书生效率达到92.5%。
其中,宗某某等28人制售假冒“金龙鱼”、“鲁花”注册商标生产食用油一案被评为“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八大典型案例”;三全公司诉山东某食品企业确认不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被评为“2015年中国法院五十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吴某等人非法获取富士康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一案,写入2015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
(责编:尚明桢、杨晓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