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医疗器械产品使用安全有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对B型超声诊断设备、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一次性使用静脉留置针等3个品种206批(台)的产品进行了质量监督抽验。结果显示,涉及4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2个品种4批(台)产品不符合标准。
抽检发现,重庆博恩富克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1台全数字超声诊断仪,输入功率不符合标准规定。新乡市驼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一次性使用静脉留置针、座不符合标准规定;江西华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动静脉留置针(防逆流二型),环氧乙烷残留量不符合标准规定;菏泽圣美高分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一次性使用静脉留置针,外径、流速不符合标准规定。
此外,徐州贝尔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台全数字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技术说明书不符合标准规定;深圳市凯沃尔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的1台B型超声诊断仪、深圳市贝斯达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台全数字彩色超声诊断系统,识别、标记和文件不符合标准规定。
总局表示,相关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对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项目进行风险评估,根据医疗器械缺陷的严重程度确定召回级别,由企业主动召回并公开召回信息。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对企业召回情况进行监督,未组织召回的应责令召回;如发现不符合标准规定医疗器械产品对人体造成伤害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可采取暂停生产、进口、经营、使用的紧急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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