瓷砖产品侵权假冒早已是老生常谈的话题,众多知名陶企莫不遭遇过此类问题,有的甚至因此频频上“质检黑榜”,不得不专门花大力气打假,但仍屡禁不止。为什么瓷砖产品侵权假冒会如此频发,如此猖獗?企业遭遇此类问题时该怎么办?
一、现在频发的侵权假冒事件表象
(1)在A地注册一个皮包公司,然后委托B地的工厂生产,产品就“理所当然”变成A地制造,这种现象基本已成傍名牌造假的惯用伎俩。
(2)××品牌为知名品牌,则××相关的一系列公司和类似品牌就出现了,能有多像就有多像,更有甚者直接仿冒××品牌包装。
(3)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没有严格划分,以次充好。
(4)新产品设计、创意、技术直接被复制。经过辛苦研发的新产品上市一段时间刚打开市场,很快同样的产品就出现了。不仅是产品,连图册、产品包装,有的甚至只改了品牌名,直接复制粘贴。
二、为什么瓷砖产品侵权假冒案件频发?维权却那么难?
1、瓷砖属半成品,因为其特殊的产品属性,陶瓷产品是没有商标权的。消费者在产品辨识方面不清晰,对产品的辨识度不高。
2、假冒侵权成本太低,获益高,而企业维权成本高、周期长,异地维权更难。佛山陶瓷在全国名声太响,外地企业自己没品牌,佛山品牌的订货又多,只要模仿生产厂家的包装,便能销售一些贴牌、假冒产品,容易获得丰厚的利益回报。而侵权案维权周期长,而陶瓷产品的生命周期很短,一款新产品出来,最多不会超过1年半时间,甚至官司还没打完,产品就过时了。而据相关人士透露,异地维权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到法院,一种是到工商局投诉。前者要到公证处公证,在严重的地方保护下,异地取证非常难,往往是当地工商局出一个处罚通知书,此后有的整改了,有的给点好处、吃顿饭事情就完了。
3、陶瓷行业经过近30年行业的发展,本身就是引进、模仿和改进国外瓷砖技术、设备而发展壮大起来的,在这种环境和条件下,许多急功近利的企业知识产权意识不强。虽然现在越来越多企业逐渐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并开始维权,但由于维权成本与侵权成本差距极大,频频发生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让陶瓷企业的技术革新变得更难,甚至不少龙头创新企业还没来得及把产品创新转化为实际效益,就因为被大量抄袭而前功尽弃。
4、瓷砖侵权假冒的相应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而国内许多地方相关的职能部门对瓷砖侵权假冒重视不够。
三、如何防御侵权假冒?万一遭遇侵权假冒,可以怎么办?
创新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最重要的是拥有核心竞争力。
相关人士建议,企业自己所有的产品可以去申请版权和相关的专利保护,得到相关部门的支持。同时,在产品包装上打上专利/版权产品,仿冒必究。
企业也可以在前期生产过程中加入一些小“暗号”,例如在砖底印上中文商标名称,还有在包装箱上打上暗号标记。这样做不仅能让仿冒难度增加,也便于后期取证。
但如果遭遇了侵权假冒,应该怎么办?
第一步,如果有人侵害了自己的商标或者被假冒,第一要紧的事情是收集证据。只有证据才能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无论别人的侵权行为有多么恶劣和严重,只有掌握充分的证据之后,才能在法律上对其侵权行为予以认定。
在收集案件证据的时候,要尽量多收集,特别是以下几点应该作为收集的重点内容:
①侵权产品样本及被侵权人的产品样本;
②被侵权人的在先权利证明文件。包括商标注册证、专利证明、版权登记证明、与案件有关的获奖情况证明等;
第二步,准备充分材料去工商部门、版权局或公安局举报,立案侦查。
第三步,搜集足够材料,向法院起诉。
四、怎样的侵权产品会被追究刑责?
一般情况下,人们所了解的侵犯了注册商标专用权,大多以罚款处理为主,只是罚多或罚少不同而已,但是,同样是侵权产品,有些却被追究刑事责任,怎样的行为会被追求刑事责任?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五、怎样可以算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二)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三)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陶瓷行业的侵权假冒案件屡见不鲜,由于侵权成本太低,维权成本又过高,即便是知名陶企维权之路也是长路漫漫。201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信部、工商总局、版权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陶瓷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意见》,4部委联合出台一个政策,说明陶瓷行业的知识产权问题已相当严重。
要杜绝或者减少陶瓷行业的侵权假冒事件发生,我们首先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一方面需要继续呼吁国家相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关规定严厉保护知识产权,另一方面要积极取证向相关部门举报,坚决抵制这种假冒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