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生产经营要把食品安全放在首位,做实事说真话,敢于敞开大门面对大众,面对监管部门,面对媒体。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大了对食品安全的抽检力度,媒体的舆论监督,更是希望能督促企业正视存在的问题,增强责任意识,为社会提供健康的食品安全产品。
8月9日,从国家食药总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6年第118号)获悉,国家食药总局组织抽检蔬菜制品、食糖、豆制品、乳制品、罐头、冷冻饮品、蛋及蛋制品等7类食品54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36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
抽查样品中,连城县文亨镇文陂村企业连城县祥园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素鳕鱼,生产日期为2016年1月4日,不合格项目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标准为不得使用,实际检测为0.091g/kg,该产品被抽查为不合格。
针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监管部门已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食品安全批次的产品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企业的核查处置,以及企业整改情况,中国食品报将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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