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郭剑平)为减轻企业和个人专利申请、维护负担,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专利收费减缴办法》,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记者在《专利收费减缴办法》中看到,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的项目包括申请费(不含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复审费)。
凡是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或者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或是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赢利性科研机构,均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减缴上述费用。
申请减缴的比例分为两种:一是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可申请减缴上述费用的85%;二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可申请减缴上述费用的70%。
“《专利收费减缴办法》加大了对经济困难企业的支持力度。”泉州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秘书长陈雪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与之前不同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申请,如果都符合条件,现在可以申请减缴了,而之前是不行的;不过该办法对企业减费申请要求比较严格,企业必须出具报税的申报表,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大企业特别是上市企业显然无法享受减缴待遇;如果是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只要能够提供单位性质证明即可。此外,此次减缴的比例也提高了,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是单个单位的,现在可以像个人一样减缴85%,而之前减缴比例为70%。
据了解,目前外观设计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费用均为500元/件,发明专利申请费900元/件。要获得并保持专利,申请人还需要在申请后的若干年内向专利局缴纳专利年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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