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报网讯食品安全责任大于天,食品安全无小事。企业生产经营应当把食品安全放在首位,做实事说真话,敢于敞开大门面对大众,面对监管机关,面对媒体说自己食品安全有保障。企业有这样诚信行为和理念,何愁企业没有好口碑?何愁产品没有消费市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也加大了对食品安全的抽检力度,媒体的舆论监督,更是希望能督促企业正视存在的问题,引以为戒,增强责任意识,为社会提供健康的食品安全产品。
6月21日,从国家食药总局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6年第100号)获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粮食及粮食制品、肉及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乳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等7类食品67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68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
抽查样品中,宁波市江北区庄桥马径企业宁波金鼎海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阿竹优质蟹糊,生产日期为2016年1月22日,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标准为≤5000CFU/g,实际检测为150000CFU/g,该产品被抽查为不合格。
针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该局已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食品安全批次的产品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企业的核查处置,以及企业整改情况,中国食品报将予以关注。(高歌)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