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上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利复审委”)对第4W104265号无效宣告请求案件进行口头审理。据悉,这是专利复审委今年首次开展重大案件公开审理活动,同时也是搜狗与百度输入法专利大战中,百度对17项涉及输入法专利向专利复审委提起的无效请求案中第一个开庭审理的案件。(本报2015年10月24日曾发表《诱导搜索用户弃百度用搜狗》)
案件涉及的发明名称为“一种向应用程序输入艺术字/图形的方法及系统”的第200610127154.2号发明专利,专利权人为北京搜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无效宣告请求人为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自2015年10月26日起,搜狗陆续以其自有及被许可使用的17件专利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请求,涉及专利除了属于输入法核心技术的互联网词库、智能组词等技术外,还包括了颜文字/图形输入、图片/表情输入、网址补全与导航等周边及个性化功能,诉讼标的额总共2.6亿元。其中,搜狗就艺术字专利提出了1亿元的索赔额度,堪称天价索赔。随后百度对全部涉案专利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了无效请求。
口审过程中,涉案双方对侵权专利技术问题进行阐述举证。专利权人(搜狗)表示此次涉案专利主要指公开通过输入法平台向应用程序输入艺术字/图形的方法及系统,通俗地说,当用户使用手机输入法,向word、微信、浏览器等应用程序打出一个表情的关键字,输入法备选框中就会跳出对应完整的颜文字,像普通汉字一样供用户选择。并且强调该专利解决了输入法行业的技术问题,用户输入时无需运行单独的艺术字编辑软件,避免了软件运行及输入转换的复杂过程,输入法还可以根据不同用户需求快速匹配艺术字样式。
针对这几点,百度提出26份宣告专利无效证据后说明道,在涉案专利申请日前,现有技术已经公开通过输入法平台向应用程序输入一种或几种艺术字样式的艺术字/图形。这表示专利权人(搜狗)声称涉案专利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已经被多篇申请日之前公开的现有技术所涉及的技术方案所解决。涉案专利不具备专利法意义上的新颖性和创造性。此外在审理中,2006年以前其他输入法是否具有类似颜文字的技术成为衡量搜狗输入法专利是否具备新颖性的维度之一。百度方证人当庭阐述观点表示,申请日之前紫光等输入法就已经开始支持简单的颜文字输入。另外,百度方还指出通过输入法平台向应用程序输入艺术字/图形,在输入法领域是非常常见的技术,这样的专利如果维持有效,将会制约整个输入法产业后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