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公布2016年海南省市县食用农产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第五期),6批次水产品样品不合格。
据介绍,2015年11-12月,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省19个市县辖区内开展水产品抽检。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不合格样品6批次。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经营企业摊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三亚明润海鲜餐厅经营的基围虾和石斑鱼呋喃唑酮代谢物超标;三亚天下客海鲜店经营的基围虾呋喃唑酮代谢物超标;万宁万城施忠武海鲜摊位经营的鲳鱼呋喃唑酮代谢物超标;乐东县万冲镇黄明云鱼摊经营的秋刀鱼氯霉素超标;屯昌屯城启丽水产摊经营的灯光鱼氯霉素超标。三亚市、万宁市、乐东县、屯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对上述不合格水产品的经营企业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合格样品104批次,来源于82家经营企业摊位。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表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一经查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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