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建议推动数字出版发展
为此民进中央在今年递交的《关于加强互联网内容版权经营与保护,推动数字出版可持续发展的提案》中建议:
一是加快修订《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完善法律对作品的界定。建议将《著作权法》中作品定义为“文学、艺术、科学、网络技术等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包括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形式创作的作品”,完善法律对网络侵权行为范围的表述。建议相关条款中增加对侵权行为的描述:“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利用技术措施伤害权利人因著作权带来的经济、名誉等方面利益的”,细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权责义务。建议法律条文完善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版权保护上的权责,明确其在维护网络空间健康有序方面的义务。若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因过错未尽其义务,或未能适当履行其义务,应当对上网用户的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遵守电子交易法律法规。遵守已有的电子交易法律法规,针对移动支付的隐私、安全、高效等重要方面制定完善相关条文,建立健全移动支付法律体系。
二是整合行业资源,建立互通平台。政府相关部门应引导各方协力构建良好的互联网版权运营和保护机制以及行业生态,努力在产业链合作上取得新突破。积极探索“互联网+”背景下的版权运营赢利模式和分成方式,实现版权人、内容提供商和运营商的共赢;发挥行业组织力量,推进版权集中管理。建立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著作权保护平台,构建版权认领制度。针对创作年份较早、难以联系到著作权人授权的作品,可在平台公示,超过公示期无异议即可发行。在发行时需注明未经正式授权,并完整保留作者收益。如出现作者对作品版权提出异议的,经过平台协商可将无权使用期间的作品收益交付给作者;对于那些无人认领或有争议的版权收益,由平台代管并设置申领时限,以保障实际著作权人权益;同时,无法确认归属的版权收益,可由该平台设立公益性质的版权发展基金。为权利人实现版权利益和运营企业内容正版化、授权化提供便利;构建全国性的数字版权交易平台。承载数字版权内容数据库建设、著作权登记与查询、著作权交易管理与备案等公共服务功能。建立国家级的版权登记统计库,实现规范化的数字出版刊号管理。设立著作权登记证书及数字出版刊号,并在平台上公示作品权利信息,做到版权“可查询、可保护”;建立健全数字出版政策配套体系,推动数字出版与传统出版享受同等待遇。给予数字出版企业税收减免优惠待遇,将数字出版列入“国家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
三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打侵权。建立全国联动执法机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定期开展全国性“净网行动”,可按照就近原则进行侵权监管或立案调查,提高行政打击效率和质量;设立全国性的反盗版基金,加强对盗版举证的正向激励。加大对专业维权人员取证、诉讼等工作投入,并对提供盗版线索、证据的专业维权人士、热心公众给予奖励,形成“全民拒绝盗版,人人打击盗版”的氛围。
四是帮助权利人有效维权。版权管理和公安网监部门应建立有效的投诉争议处理渠道和流程。及时处理互联网版权相关投诉和争议,必要时采用更灵活的临时禁令,及时防止侵权行为扩大;相关部门应督促引导网络信息服务提供商根据法律规定,及时处理明知、应知侵权内容,在内容发布前把好版权关;改变著作权侵权赔偿观念,提高赔偿标准。针对恶劣侵权行为,引入惩罚性赔偿,让侵权成本远高于侵权收益,有效制止侵权。(记者王坤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