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获悉,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14个园区被确定为新一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
据悉,新一批14个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按照《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评定管理办法》,经集中评定后所确定的。试点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加强对试点园区的项目扶持、业务指导和跟踪管理,督促落实试点工作方案,并要求各有关省、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加强对试点园区的日常管理和具体指导,将试点园区作为相关专项工作的推进平台,鼓励开展先行先试,予以政策倾斜和项目扶持,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各试点园区积极探索创新、统筹推进,对试点工作方案中各项工作进行任务分解,落实责任部门、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保障体系,确保各项任务和试点目标圆满完成,有效发挥知识产权在支撑园区创新驱动发展和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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