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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国外参展应注意的知识产权法律问题

近年来,国内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在参加产品博览会等国外参展的方式推销自己的产品,但在参展的过程中也遇到了很多的法律问题,有的甚至遭遇了参展产品当场被扣押、甚至被起诉的尴尬局面。

企业在国外参展一般会遇到以下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问题:

1。展台设计、广告手册、宣传标语、图片等,如产品说明书、现场演示用软件或背景音乐等,若处理不当容易侵犯当事人的著作权。

2。不当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容易侵犯当事人的商标权,尤其是驰名商标权利。

3。产品外观设计参加展览的产品一般都是最先进的成果,所以其中很大一部分具备专利性。这也是企业参展中最容易产生法律问题的地方。

一般而言,欧盟在对待展会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一旦查证属实,会采取以下一些法律手段:

1、向涉嫌侵权方发出“警告信”。

在德国知识产权纠纷中,警告信是权利人提出诉讼前的要求书,一般由权利人的代理律师起草和发出,权利人将会要求其认为的侵权人停止正在进行的侵权行为,并承诺不再实施侵权行为。

2、紧急临时禁令。

紧急临时禁令程序是法院在紧急情况下发出的临时禁令,以禁止某种行为,从而避免这种行为今后造成的损失。这是知识产权纠纷案中最常见的诉讼程序。

临时禁令送达时,被告必须立即遵守;如果临时禁令包括扣押命令,原告将扣押产品并保存,直到民事法院作出最终裁决;如果被告不遵守,民事法院将判处高额处罚金并签发针对被告的逮捕令。

如果产品没有侵权,对临时禁令有这些应对措施:提起对临时禁令的抗辩;申请废除禁令;申请进入主要诉讼程序;要求临时禁令申请人赔偿损失。如果产品侵权,可对案件价值提出抗辩;与权利人沟通谈判,签署和解协议以彻底了结案件,避免进一步的法律费用。

3、海关扣押。

经权利人申请,海关发现涉嫌侵权产品入境,有权扣押保全展品。扣押既可在边境,也可在展览会场。产品扣押后,货主可以提出抗辩;如果没有侵权,则申请人要赔偿损失;如果确实侵权,货主可以同意海关销毁产品,以避免进一步的调查程序。

4、刑事程序。

在德国法律下,任何故意侵犯被授予的德国专利和欧洲专利的德国部分都构成刑事犯罪,专利权利人可以向警方和检查官提起刑事诉讼。在紧急情况下,警方可以自行采取行动,或在获得刑事法官的搜查令后开始行动,扣押物品,查封展台。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事先告诉警察官和刑事法官争议将涉及复杂技术问题,而且他们不能判定侵权和专利的有效性。如果认为没有侵权,可向法院提出抗辩,申请免予起诉。切不可置之不理,否则产品将丧失德国市场。

一旦在欧盟其中一国涉嫌侵权,强制措施将同样适用于欧盟各国。

随着会展经济的蓬勃发展,展览会上知识产权问题也日益凸显,给展会市场带来了干扰与负面影响。知识产权侵权问题已经成为中国企业进入海外市场的首要问题之一,企业如何能保证在国外参加产品博览会能卓有成效但同时又能有效地避免法律风险呢?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把握。

一、参展前的充分准备。

(一)先行了解

为了避免在国际展会上遇到知识产权纠纷,中国企业非常有必要了解和熟悉参展国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在参展前进行必要的法律咨询,甚至聘请这方面的专业律师对所在国有关的知识产权问题提供律师建议。展览公司应当有义务提供必要咨询服务,参展商还以向参展国的法律咨询机构或律师咨询,还可以利用互联网进行检索,了解参展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和知识产权法的执法机构和执法程序,尽可能降低知识产权纠纷,减少损失。

另外,对于自己携带参展的产品,最好能确定其合法的来源。如果是从企业获得的产品,则必须由其出具相应的手续如授权参展的证明文件等,以证明其来源的合法性,或者提供相关的专利证书复印件等。

(二)准备证件。

赴国外参展时,一定要带好企业营业执照、产品的有关书面材料、产品专利证书、专利许可证书、注册商标证书等文件。如果展品在以前发生过产权纠纷而被法院或权威机构证实没有产生侵权行为的相关证明,务必携带;如果再次发生知识产权纠纷,这些文件就可以派上用场。

二、参展现场遭遇问题时积极应对。

(一)从容应诉

不少国内公司在国外参展时受到知识产权侵权指控时,对于指控不予理会,有的撤掉展品溜之大吉,或者采取“鸵鸟政策”。前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奉劝企业界的老总们绝对不要抱着‘饿死不讨饭,冤死不打官司’的陈腐观念,要敢于去打官司……”。

在某国际展会开展第一天,德国某公司就我国参展商安泰科技有限公司代理的压花玻璃侵权纠纷,拍照取证,并向安泰公司提出立即撤下侵权展品,中止参展,并收取补偿金等诉求。面对此突发事件,企业不能置之不理,而应当与对方积极沟通,在保护己方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向对方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如果没有侵权,则消除误会;如果被确认侵权了,则与对方进行专利许可谈判,或者不再展出该产品。协商解决是最好的办法。

(二)冷静处理

在大型的国际展会上,国外企业如果发现知识产权侵权,一般会由律师出具警告信或者由法院发出临时禁令。律师出具的警告信内容包括对具体侵权行为的描述,要求对方限期停止侵权的声明,惩罚条款等。同时,常常附律师费用账单。中国展商如果接到此类警告信,首先要做两点判断:

第一,是否存在展品侵权;

第二,标的值定得是否过高。

如果认为警告有理,产品确实侵权,或存在侵权的可能性,可以有条件地签署;如果坚持自己没有侵权,则一定不能签署,还可以向对方发出反警告或向法院提交保护信。此外,签署了警告信的企业,需要承担权利人委托律师发警告的费用。对没收的侵权展品要求开具清单,并查看是否与被侵权展品吻合,以便作为今后提出诉讼的依据。

警告信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强制程序,权利人可以在不发出警告的情况下直接提起诉讼。

(三)避免冲突

几年前德国科隆五金展期间,参展中国企业与当地警察发生严重冲突,起因就源于一家中国企业的样本图片侵权。如果我们没有因为侵权而被处罚,却因为与警察发生冲突被抓,就非常不值得了,所以尽量避免与执法人员发生冲突,通过合法的途径进行交涉。

三、确实存在问题时妥善解决。

(一)适时聘请律师

国外的法律与国内不同,而且国外比国内更注重法律,应聘请懂得国外法律的专业人士来处理所产生的展览商品的知识产权纠纷,或者在参展前寻找和联络参展国对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有经验和相当声誉的当地律师事务所作为合作对象。

(二)选择可行方案

2005年4月在德国汉诺威设备展上,德国SEW认为杭州减速机厂等四家中国企业的参展产品侵犯其外观设计专利,向当地有关部门提起临时禁令,撤销了中方四企业的展位,并扣压了参展产品。德国为欧盟成员,临时禁令申请人的权利将延伸至欧盟各成员国,被提起临时禁令的企业将有可能与欧洲市场绝缘。该案引起了中国齿轮专业协会的高度重视,在其牵头下,德方SEW与中方四企业坐上了和解的谈判席。经过多次的协商、沟通,对协议每一条款进行反复探讨和修改,最终历时长达一年的时间,德方SEW与我国企业达成满意的和解条款,并正式签订了和解协议。

(三)权衡利弊,降低损失

企业要从经济上考虑成本是否大于收益作为取舍的依据,所以对于在国外参展出现知识产权问题也应该好好权衡利与弊,以经济利益为重。如果我们不应对意味着我们可能失去国外市场,应对的话需要支付大量的费用,从眼前看来是得不偿失,但从长远来讲我们必须积极应对知识产权侵权指控,聘请当地律师为我们分析各种解决方案,各种方案都有利弊,两害相权取其轻,应当选择对企业损害最少的方案,以便将损失降到最低。

四、自我保护。

(一)树立自身保护意识

中国企业到国外参展屡遭投诉,不排除国外势力打压我国企业的产品出口,甚至限制我国企业参加国际展会的参展机会和面积的初衷。一些发达国家把知识产权作为维护本国利益和经济安全的一项战略资源,一些企业将知识产权视为获取市场竞争优势的一种重要手段,这充分表现在他们强烈的保护意识和积极主动的实际行动上。所以我国的企业要尊重知识,尊重创新的前提下,自己不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同时也要学会保护自己的权利不受他人的侵犯。

(二)寻找侵权证据

寻找侵权线索实际上是寻找国外公司侵犯我们知识产权的证据,在国外取证一定要符合国外的法律规定,每个国家的法律规定都有所不同,在中国是合法的取证手段,在国外可能被看成是非法,其证据将被认定无效,有的证据形式是合法的,但是我们取证的手段不符合国外的法律规定,同样该证据也无效。关于取证最好还是委托国外的律师来全权处理。

(三)及时投诉

在国际展会上,我国参展企业的知识产权同样面临被其他国家的企业侵权的情形。河南洛阳名特玻璃技术有限公司在一次国际展会上发现奥地利一家公司完全照抄自己的钢化炉生产线宣传材料,名特公司立即在律师的陪同下对其提出警告,并勒令其纠正错误,经我方据理力争和强烈要求下,外方改正其作法,并承认错误。

总之,我国参展企业应重视参展过程中侵权和被侵权的可能性存在,事先综合分析各项因素的存在。只有这样,参展企业才能避免侵权的同时,自身权益也能够得到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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