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18242-2008《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GB18173.1-2012《高分子防水材料第1部分片材》、JC/T1078-2008《胶粉改性沥青聚酯毡与玻纤网格布增强防水卷材》、GB23441-2009《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等国家和行业标准,对建筑防水卷材产品的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可溶物含量、不透水性、耐热性、拉力、延伸率、低温柔性(低温弯折)、热老化、渗油性、接缝剥离强度、胎基材料、断裂拉伸强度、拉断伸长率、撕裂强度、低温弯折温度、加热伸缩量、热空气老化、耐碱性等共计59个项目。
本次抽查发现有营口驰久新型防水材料厂、辽阳市太子河区奥禹成防水材料厂、盘锦禹帝新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和盘锦春禹防水材料厂四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涉及项目为耐热性、常温(23℃)拉伸强度、高温(60℃)拉伸强度、撕裂强度、热空气老化(80℃×168h)拉断伸长率保持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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