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净化农资市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决定,自今年11月8日起,在全省法院开展为期3个月的集中审判“假农药、假化肥、假种子”(简称“三假”案件)犯罪案件专项活动,旨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犯罪,杜绝坑农害农事件,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记者了解到,省高院已经成立集中打击“三假”案件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由常务副院长田立文任组长,各中级法院成立由中院院长任组长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全面动员部署此次专项活动。活动期间,全省三级法院将集中审理生产销售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犯罪案件,以及涉农资领域的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
省高院要求,各级法院要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审理“三假”案件,尽快开庭、尽快合议。对案情复杂、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敏感案件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正确适用法律,准确定罪量刑。
专项活动期间,审理“三假”案件要公开审判,典型案件要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旁听,及时进行庭审直播,向媒体公布典型案例,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争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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