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食用植物油、肉及肉制品、调味品、炒货及坚果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焙烤食品等6类食品83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25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
其中,食用植物油32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占0.3%;调味品47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占6.4%;炒货及坚果制品28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占0.3%;薯类及膨化食品36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占8.3%;焙烤食品84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占2.4%;肉及肉制品53批次,全部合格。
这是新版《食品安全法》实施后,四川的第1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结果显示,酱油等调味品不合格的最多。其中,阆州原香手工酱油(酿造酱油)不合格原因为氨基酸态氮未达标准值,阆中(微博)益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烧酱油和老抽不合格原因则是铵盐超标。
业内专家介绍,氨基酸态氮是酱油的特征性指标之一,指以氨基酸形式存在的氮元素的含量。“造成氨基酸态氮不合格的原因有多种,配比不达标或以次充好是原因之一,这属于行业诚信问题。”铵盐超标则同样与氨基酸态氮紧密相关,氨基酸态氮是衡量酱油品质好劣及鲜味的重大指标,人为加入铵盐可以提高氨基酸态氮的含量。
此外,四川省食药监局同步公布了第8期抽检食品的6批次不合格产品名单。
记者了解到,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食品安全法》及有关规定开展核查工作,责令生产经营企业采取下架、停售、召回等措施,并及时上报核查处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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