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0月20日讯(海峡导报(微博)驻福州记者杨文通讯员毛样生)昨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外通报称,今年前9月,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上报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3817起,其中涉及厦门企业生产经营销售劣药、不合格食品,以及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经营等问题共计63起,主要包括:
厦门燕来福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劣药中药饮片栀子(批号140305)、中药饮片金钱草(批号140214)、中药饮片菟丝子(批号140303)、中药饮片淡豆豉(批号130909)、中药饮片粉葛(批号:131129);厦门光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劣药中药饮片沉香(20140501);
厦门市德安药房有限公司所属蔡塘社分店和莲花分店,经营销售假药葛根;厦门市天志网络有限公司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厦门华普高新技术产业有限公司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擅自生产化妆品五露安止痒康复喷剂案;厦门好味康贸易有限公司销售无中文标签食品;
厦门浩旺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劣药金羚感冒胶囊;厦门市湖里区德智堂药店未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厦门王昌贸易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食品;厦门富养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无证经营预包装食品;福建鸿越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劣药白芍、党参;厦门兴航实业有限公司机场第二经营部涉嫌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片仔癀及片仔癀胶囊药品;
厦门龙力康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擅自生产经营龙力康牌银杏洋参胶囊、龙力康虫草精胶囊等食品(保健食品);厦门傅江商贸有限公司销售未经批准或进口的化妆品;厦门市思明区鑫农民食品经营部销售不合格食品香草梅;厦门永辉民生超市有限公司金湖店销售不合格食品;厦门闽篮超市有限公司云樽店销售不合格食品;厦门永辉商业有限公司思东超市销售不合格食品青津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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