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个荣获诺贝尔奖的女科学家;中国获诺贝尔奖的“三无科学家”;青蒿素的第一发明人屠呦呦,国庆节过后马上成了热点话题。近日,有媒体曝出,屠呦呦商标又被抢注了。
让住关注的是,媒体用了“又”的字眼,可想而知,名人姓名商标被抢注的案例已经比比皆是。“林丹”牌饲料、“孙杨”牌衬衫、“莫言”烧鸡、“叶诗文”泳衣、“林书豪”运动服等姓名商标,都是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悄无声息地被抢注了,还有近些日子大火的宁泽涛、苏炳添等名人也都难逃姓名商标被抢注的宿命。
谈论之余,应冷静下来思考问题根源所在。名人姓名商标被抢注缘何屡禁不止?
法律疏忽是非常重要因素。据悉,我国《商标法》虽对抢注商标的行为早有规范,但是对申请注册的商标文字与他人姓名完全相同时怎么处理并没有明确规定。《商标法》仅在31条中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损害他人的在先权利”。但中国同名同姓的人实在太多,只要不用到名人的肖像,名人的家属或后人在公示期内也没有提出反对意见的话,法律上很难界定姓名权的归属问题,而这就给一些不良商家大开方便之门。
现金社会,采用名人效应带来的利益越来越多。一些有商业头脑的人也趁机钻法律漏洞,企图在巨大商业利益中分得一杯羹,令人防不胜防。据了解,在谢霆锋与张柏芝爱子Lucas还未满周岁时,他的英文链接标记域名就已经被人抢注,抢注者还在网站上公开拍卖这一链接标记域名,起价10万元,着实令人感到气愤。
随着越来越多的名人姓名被抢注商标,名人姓名商标的保护也越来越被引起重视,完善相应的法律机制应放在首要位置。禁止将他人商标用作企业字号,进一步规范使用他人姓名,特别是用名人的姓名进行注册商标的行为。在程序上可以作出一些明确的规定,在审查时,加强和完善对姓名权使用情况的审核,在公示的方式上也可以做一些拓展等,让更多的人了解到权益可能受到伤害。加强对姓名进行商标恶意抢注的规范,对那些想要钻法律空子牟取利益的不良商家,建立严厉打击和处罚措施。
同样,作为一名公众人物,也要具备一定的自我权益保护意识,应当做好一些诸如备案、先行注册商标这样的保护措施,在有保护的前提,才有提起权利的依据。要有敏锐的意识,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商标还未通过申请,利益相关人可提出异议,申请撤销,对于已经被抢注的姓名商标,应该主动出击,由被动变主动,严格保护好自身的合法利益。
如果名人的姓名商标被抢注现象能够有效被制止,那么对于消费者来说,也将告别被商标名误导购物的现象。从法律、名人自身以及名人粉丝三管齐下,共同打击抵制不良商家的注册现象,将很快告别“赵本衫、莫闻味、泻停封、锅富城”的低级趣味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