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工商局近日全面启动2015年度河南省著名商标的申报工作,本次申报日期截至8月31日。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申请认定商标的范围是:在河南省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各类商标权利人,获得注册商标专用权且使用三年以上并在市场上有一定影响力,为相关公众所知晓的商标。省政府确定的“双百”企业、省重点行业企业、高成长型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出口创汇企业、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并具有一定竞争力的涉农商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对已获得河南省著名商标,有效期于2015年12月期满的注册商标,应当进行延续认定申报。
此外,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企业需具备以下条件:申请人为注册商标所有人,其住所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该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满三年(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且无权属争议;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同类商品中质量优良、长期保持稳定,并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且该商标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信誉;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额、纳税额、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省同行业中位居前列,且具有较广泛的销售区域;申请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严格的商标使用、管理、保护措施。且近三年来未发生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其他严重违法经营行为;申请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件河南省著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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