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会呼吁大大增强最高刑罚力度,因此网络犯罪的处罚将与那些实物商品版权侵犯相符合。
部长们建议,网络商业版权侵权在今后将被处以高达10年的监禁。
由英国知识产权局和商务创新技术部发起的研讨会,呼吁目前两年的最高刑罚需要大大增加。
这样做的目的是使网络罪行的处罚与涉及实物商品版权侵权的同等大规模犯罪行为的处罚相一致。
英国知识产权部长男爵夫人内维尔.罗尔夫(Neville-Rolfe)在上周六启动研讨会之前表示:“政府对版权侵权犯罪采取严厉措施——版权侵权犯罪伤害了企业、消费者以及广泛的网络和实体经济。我们的创意产业在英国经济中价值超过70亿英磅,保护创意产业免受网络犯罪企业侵害是极其重要的。”
她补充说:“通过加大对商业规模的网络犯罪处罚力度,我们对企业提供了更大的保护,并且发出了震慑犯罪分子的明确信息。”
伦敦警察局知识产权罪案调查队的负责人DCIPeterRatcliffe表示:“无论线上还是线下,知识产权侵权都是一种犯罪行为。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越来越多的罪犯开始转向网络犯罪,因此当务之急是我们的检察制度应该把我们的行动反映到更加数字化的系统上。”
英国的创意产业,包括电影、电视和音乐,提供了超过160万个工作。该提案的目的是为创意产业提供进一步保护使其免受大规模网络版权罪犯的侵害,另外就是对犯罪分子进行震慑。
知识产权联盟的总干事EddyLeviten表示:“本次研究会是非常受欢迎的,因为我们认为司法系统对犯罪企业进行的网络侵权犯罪的处理方式是明显反常的。”
网络版权侵权将根据《著作权、外观设计和专利法案1988》进行处理,并且被处以最高两年的处罚。 (编译自theguardi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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