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付娟)7月16日,北京市工商局在其官网上公布了流通领域空气净化器类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新京报记者发现,标称商标为“Electrolux”、“Westinghouse”、“airdow”等有6款产品抽检不合格。
据北京市工商局官网公布,在近期的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中,北京市工商局对市场上销售的空气净化器商品进行了质量抽查检验,抽查检验结果显示标称“伊莱克斯(中国)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Electrolux”牌“Z9123”规格空气净化器等6家企业生产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
根据本次抽检结果,空气净化器类商品主要存在三大问题。一是气态污染物净化效能。有些空气净化器没有去除甲醛等气态污染物的能力或没有达到明示的除甲醛能力并伴随二次污染。标称商标为Electrolux、airdow、汇清科技、SKG的四款产品该项不合格。
二是噪声超标。为使洁净空气量指标达标,部分生产企业加大产品风速、风量,提高产品的功率,表面上产品的洁净空气量提高了,但由于技术不过关,导致噪声超出国家标准的限值,6批次不合格产品中有5批次产品都存在噪音超标的问题。
三是抗菌率。本次抽检3款声称有抗菌功能的净化器均未使用抗菌材料,包括标称“伊莱克斯(中国)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Electrolux”牌“Z9123”规格空气净化器、标称“北京安泰德尚品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Westinghouse”牌“AP-739”规格空气净化器和标称“深圳市汇清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汇清科技”牌“HQ-GJ02系列”规格的空气净化消毒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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