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商标法》与《商标法实施条例》于2014年同步实施,开启了我国保护商标知识产权工作新航程。来宾市工商局以贯彻落实新《商标法》为契机,开展“商标兴市”、“商标兴企”等活动,以服务发展为第一要务,以保护商标知识产权为工作重点,以实施商标战略为工作抓手,在商标宣传、设计、注册、创牌、保护等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截止目前,全市有效注册商标568件,广西著名商标25件。1至6月,指导商标注册86件,培育地理标志证明商标4件、中国驰名商标1件。
采取多种形式贯彻落实新《商标法》
为增强新法律法规的透明度和知晓度,该局制定新《商标法》宣传学习方案,采取“专题讲座、法治讲堂、案件分析、经验交流、能手授课”等形式,组织全系统干部认真学习讨论新法律有关条款,提高执法人员商标管理综合水平;采取“上门宣传、发放资料、推行商标联络员制度、建立商标企业QQ群”等形式,提升市场主体负责人商标意识;开展“六进六上”宣传措施,即“进会议、进微信、进企业、进景区、进社区、进个私经济、上资料、上电视、上网络、上横幅、上手机短信、上LED显示屏”;利用“3.15”、“4.26”、“个私经济宣传服务周”等活动,使新法律法规宣传全覆盖。
发放宣传资料2万多份,悬挂横幅63条,出版报21块,举办干部培训班8次,举办企业负责人培训班7次。
助经济大发展全面实施商标战略
为让商标成为经济发展“助力器”,该局主动向市政府汇报新《商标法》实施对全市推进商标战略的影响,得到市政府充分肯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工商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市场引导、企业(农民)配合”的工作格局,发挥部门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制定出台《来宾市商标发展规划》,加大商标注册、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指导培育力度,构建“培育一批、扶持一批、带动一片”的工作格局;当好政府实施商标战略的“参谋”,协助政府出台《商标品牌扶持奖励政策》,将扶持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对获得广西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奖励5万至20万元。如象州县对获得“广西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奖励20万元。
据统计,全市有20个获得广西著名商标称号的企业得到政府的奖励,营造“以点带面、典型示范引领”的争创商标品牌工作氛围。
实施多项举措保护商标知识产权
为保护商标所有人合法权益,维护商标市场秩序,当好公平市场秩序“守护神”。该局以开展“护航品牌”活动为抓手,加强商标市场监管,制定《保护商标知识产权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对生产、流通、商标印制等领域商标使用监管;积极开展“双打”行动,加大打击商标侵权力度;建立办案联席机制,发挥牵头作用,强化与司法部门协作,出重拳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将“专项检查、建立举报网络、公布举报电话、建立曝光机制”等措施相结合,构建“市、县、所”三级办案机制,发现商标侵权行为,立即查处,决不姑息迁就。两年来,查处商标案件62件,查封一批侵权商品。移交5件商标侵权案件给司法机关。
“加大新《商标法》宣传力度、加大培育商标力度、加大商标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以更加主动意识、更加务实作风、更加扎实的举措,树立担当新责任理念,推进商标管理工作,让商标战略成为经济发展新引擎。”该局有关负责人说。(廖胜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