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酷狗与阿里音乐在线音乐版权之争再现转折,一直低调的数字音乐行业老大酷狗发声,正式吹响版权反击号角,通过发函投诉、民事诉讼两套“组合拳”,正面回击阿里音乐此前的侵权诉讼。(6月17日《河北日报》)
在这之前,旗下拥有“虾米音乐”和“天天动听”两大平台的阿里音乐,向杭州余杭区人民法院递交诉前禁令申请,称其耗费巨资从滚石音乐获得独家版权的歌曲被酷狗音乐盗播,并向法院提交了滚石方面出具的侵权证据。如今,酷狗又正面反击阿里音乐的侵权诉讼,两家在线音乐可谓龙争虎斗,陷入相互撕咬的僵局。相信司法机关会根据实际情况依据现有的法律条文给予公正裁决。
不过,这种诉诸法律的在线音乐版权之争,却有其样本意义,对于规范网络在线音乐侵权行为极具现实意义。这些年,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在线音乐扑面而来,相对应的,便是侵权行为的不断涌现,这一方面归结于网络监督难度较大,一方面归结于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高的现实,另一方面则归结于对于网络在线音乐版权保护方面法律制度的滞后甚至缺失。
所以说,对于此次在线音乐的版权之争,不管最后结果谁输谁赢,都能够警示其他提供网络音乐、视频平台的商家,在侵权之前需三思而行,不能走上侵犯他人版权的道路,否则就要为此付出代价。同时也警示相对滞后的法律制度,必须尽快加以健全和完善。
美国总统林肯曾说,专利制度就是将利益的燃料添加在天才之火上。提升捍卫版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意识,是提升民族创新能力的必由之路。“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即便是在虚拟的互联网上,依靠音乐、视频创造利润的商家以及个体享有者,也应该尊重他人版权,通过支付一定费用来获得播放权和享有权。这既是保护民族创新能力,也是保障“互联网+”的健康发展。(曲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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